一、办理条件。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湾港澳人员。二、办理材料。1、用人单位委托函。2、经办人身份证。3、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4、《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5、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三、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