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
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方法二:“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
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方法三: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目前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
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因为法律注重证据,毕竟是空口无凭,当白纸黑字的借条存在时,如果借债人不按借据约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对付上述类型欠债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做出如下回答:
1、“有人借了我家一笔钱。”建议你保存好相应的借款手续,便于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
2、“每个月给1分8的利息。”该借款利率未超过法定的的利息,可受法律保障。但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坚持自愿的原则,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就可受法律所保护。
3、“但是一年前利息不给了。”合同法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建议保存好最后一次偿还债务的证据,以及债权人催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证据。
4、“本金也不还来,怎么办?”对于小额之间的债务关系(低于三万元以下的),可拿上欠条直接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支付令。对于高额的债务关系,可通过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如果去法院的话,可能耗时比较长,但是可以先收集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
2、还可以通过催收机构或者平台去帮忙催收,这个需要在平台发布债权信息,最好是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样比较好;
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果有人借了你家的钱,约定了利息,而一年前本金和利息都不给了,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
需要指出的是,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四倍,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在起诉时,一定要注意利息不要超过同期银行利息四倍。